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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

发表时间:2022-08-02 12:56:58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《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》,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,现就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人员名单

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。

二、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

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10月12日16:00前,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。参加面试的,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;放弃面试的,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应报考单位所在税务局(省局或各市局)邮箱。其中,报考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、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事业单位的,电子邮件发送至对应地区市税务局邮箱,如:报考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信息中心的考生,电子邮件发送至绍兴市税务局邮箱,详见附件2。

(二)电子邮件主题。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,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“XXX确认参加面试(招聘单位+招聘岗位)”,例如:张三确认参加面试(XX税务局XX中心XX岗位)。

(三)电子邮件正文。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。如果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。

(四)电子邮件附件。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。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,制成图片文件,图片须端正、清晰、大小适中,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,文件名统一为“XXX资格复审材料(招聘单位+招聘岗位)”。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公共部分:

(1)本人身份证。

(2)本(专)科、研究生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。如果学历学位证书丢失,可去学信网上查询截图,并在截图上承诺信息无误。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未拿到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需出具承诺书,承诺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,违反承诺的,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。

2.其他材料:

(1)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(须注明培养方式)。

(2)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,提供:①毕业学校的空白就业推荐表(就业协议书)或已签就业协议依规撤销的相关材料;②个人参保证明;③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、就业指导中心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。

(3)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
(4)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,提供:①劳动合同;②社保缴费记录;③工作证(如有)。

(五)放弃面试的考生,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“XXX放弃面试资格(招聘单位+招聘岗位)”。邮件附件为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),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,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,将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。

出现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,将不再安排递补。

三、面试安排

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,采用结构化面试,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。

(一)面试地点

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(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杭长桥北路5118,近中共湖州市委党校,距离湖州站约10公里,距离湖州东吴银泰城约12公里)。

考生出行提倡绿色低碳,同时因考点停车位有限,考生较多,为确保考点秩序,请通过公共交通前往,原则上不自驾。

(二)面试时间

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。面试于上午8:30开始,请考生在上午8:00之前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,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。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因疫情防控需要,入场时间较长,建议面试当天7:30前到达考点,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。

(三)面试成绩公布

面试结束两天后,考生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查看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总成绩。

四、体检和考察

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,体检、考察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,其中,体检预计在10月21日左右进行。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五、疫情防控要求

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为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,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:

(一)请参加面试考生认真填写《考生健康申报表与承诺书》(样式见附件5)和《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》(样式见附件6),并于10月14日当天16:00前,将上述表格扫描或拍照发送至相应报考单位邮箱。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“招聘单位+招聘岗位+考生姓名防疫相关材料”(例: XX税务局XX中心XX岗位张三防疫相关材料)。

(二)考生面试当日需提供“浙江健康码”“通信行程码”和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)。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,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,加强自身防护,提前做好出行准备。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,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,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。有违法行为的,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
(三)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,应全程服从管理,主动配合测量体温,按要求佩戴口罩、洗手消毒(口罩由考生自备,考点统一提供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资)。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,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面试事宜。

面试前,如有疫情防控形势变化,我单位将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,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,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网站,避免遗漏相关信息。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
附件:1.面试人员名单.pdf

2.省局及各市税务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

3.面试确认内容(样式)

4.放弃面试资格声明(样式)

5.考生健康申报表与承诺书(样式)

6.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(样式)
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
2021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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