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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: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(取消核定改为查账)

发表时间:2022-01-04 10:39:14

原文: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

   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
一、持有股权、股票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(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)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二、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,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;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,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。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,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。

三、各级财政、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,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、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、如实申报纳税。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,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。

四、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财政部    

 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

公告解读:

原来的核定征收制度,1000万收入核定为100万应纳税所得额,按照35%税率,当期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7万。
新规定取消核定征收,1000万收入-3%增值税,空壳公司无成本费用,按照35%税率,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33万。
一个规定变化,相差十倍。
从今天开始,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降低税务负担已经不存在了。
从今天开始,所有明星、艺人、网红的收入将全额纳税,所有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将全额纳税,所有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减持将全额纳税,所有炒房客的收入将全额纳税。
2022年,是一个税收大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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